114學年度國小修訂表件

  • 公文另案函送,請善加運用本表件。
  • 提醒:依據{性別平等教育法} 第18條 規定: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,每學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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